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防卫过当情形有几种

法律规定防卫过当情形有几种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一)假想防卫是指一个人由于想象和推测,在认识上产生了错误,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侵害行为误认为存在,因而错误的实行了防卫,造成他人无辜的损害。对于假想防卫而造成损害的责任问题,适用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解决,即如果属于行为人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应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注意的是:对实施假想防卫的行为人,被害人有权实行正当防卫。(二)事前防卫即对于只是流露侵害意图,或者处于犯罪预备状态,尚未构成直接面临的威胁的行为进行先行防卫。对于这种行为可以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严密防范,不能“先下手为强”。对于事前防卫,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三)逆防卫是指犯罪人为免受来自于防卫人正在进行的不当防卫的侵害,在必要限度内所实施的防卫行为。近年来,学界对正当防卫的讨论已告一段落,特别是立法上对如何完善及优化受害人的正当防卫权投入了较多的注意力,而对于侵害者合法权益在不当防卫(即防卫过当及防卫不适时)威胁下可能受到的侵犯,各方的关注较少。(四)无限防卫新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伤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关于特定情况下的无限防卫的规定。二、哪些情形不属于防卫过当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由于这些不法侵害行为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紧急,因此,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谓“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如在人群中实施爆炸犯罪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制度保护公民的自卫权,但是在正当防卫的时候,要以足够保护自己的安全为限,不要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可能会构成防卫过当。我国刑法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但是如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进行防卫,一旦造成重大伤害就会构成防卫过当,要受到一定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农村房子无证如何立遗嘱?
      农村房子无证如何立遗嘱?农村房子无证应当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能够订立遗嘱。没有房产证的房屋遗嘱公证是不能进行的,没有房产证的话,无法公证遗嘱的,......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时效期间有1年、5年,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1、3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


·商标局作出商标无效意思表示后的影响是什么?
      商标局作出商标无效意思表示后的影响是什么?影响: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借贷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呢?债权人该如何人对担保人行使......


·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人怎么做亲子鉴定?
      为了判断孩子和父母之间是否具有血缘关系,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很多人都会选择去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亲子鉴定。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其实并不......


·进行股权质押如何登记?
      股权质押如何登记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捉奸在床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的话,此时另一方最好是能够捉奸在床,这才是最好的证据。据此,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


·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
      只有夫妻存在共同财产,那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离婚,这都要求要对离婚财产作出分割处理才行,不然就是不准许离婚的。那通常协议离婚要怎样分财产呢?我们......


·民事诉讼活动中诉前财产保全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活动中诉前财产保全费谁承担?1、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费用属于案件受理费,应由申请人向法院预交,之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如......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特性具体是怎样的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费用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管理费包括以下费用:(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包括:基本工资,按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