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什么情况下可以批准逮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逮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证据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内涵包括以下三点:(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经查证属实;
  
  第二,责任条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第三,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即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恶性、犯罪习性表明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以及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即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四)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即犯罪嫌疑人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或者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的。
  
  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第一百四十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或者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依照本规则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
  
  (二)有证据证明实施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二)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对于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强度最大的一种,实践中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有权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逮捕的措施,而作为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但是却没有决定权。往往签发逮捕令什么的,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来签发的,因为他们会负责实际的逮捕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
      著作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几种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


·寻衅滋事罪导致一人轻微伤能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是侵犯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往往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一人轻微伤,你知道这种情况下又会......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对欠钱不还的人,如果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会拘留;没有财产的话则没有办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


·离婚判决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判决的条件包括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一、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配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


·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一、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的依据
      企业定价的基本依据是其生产经营的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其中生产经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耗费的总和,既......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虽然任何类型的公司在设立之后,都可以获得法人的身份,公司在设立之后,为了盈利,会聘请有资质的人来谭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