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什么时候终结,规定是什么时候?

一、审查起诉什么时候终结,规定是什么时候?
  
  
  审查起诉的中终结时间是:一般是一个月,最长是一个半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相关法律依据
  
  
  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知侦查机关执行。
  
  
  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审查起诉的时间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最长是不超过一个半月的。在一个半月之内必须要积极的审理,收集材料证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准确的完成案件的审理,给出最终的结果,这是国家的公职人员需要具备的一项基本业务能力。如果必须要延长审理时效的,是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
      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一、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可以上诉吗?诉讼标的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话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童工年龄有多大,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童工年龄有多大?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关于童工年龄的规定都不太一样。那么要是在我国的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童工年龄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一种?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一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不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国有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有三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第二类是法......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
      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一、向财务借钱报销时会还借条吗?向财务借钱报销时是不会还借条的;借出现金后借条已经记账的和没有记账的分别处......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有哪些1、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要件就是衡量一个医疗行为是否是过失行为的标准。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


·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处分的财产范围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为标准,确定医疗费用赔偿的金额,这其中也包括做检查、鉴定以及后期康复训练等发生的费用。二、......


·深圳如何限行
      非深号牌车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期间。限行道路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股票交易税费是多少
      股票交易税费是多少股票交易税费,就是股票交易过程中所收取的一些费用。其中具体包含在交易过程中经手费,监管费。过户费以及印花税等相关费用我们统......


·与他人婚内另生子构成重婚吗?
      与他人婚内另生子构成重婚吗?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死处理期限是半年左右,具体的期限如下:1、暂扣车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