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的,无理由缺席开庭审理的,法院和主审法官会做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这是一定的。对方在立案审理前不接传票那是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其它的送达途经送达的,既然已经开庭审理了那就说明传票以及相关诉讼文书已经送达了。
  
  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如果离婚是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的,在开庭的时候将会对财产房产的分割作出最终的判决,如果另一方没有出庭的,那么这一方就无法提供证词,法院也就无法进行相应的参考,所有在最后的判决结果对于不出庭的一方是非常不利的,因为最好还是出庭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卖车诈骗如何取证
      卖车诈骗如何取证一、卖车诈骗如何取证如果要取证,可以取车辆的维修检测报告,还有相关的收据,车辆维修了之后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都可以作为证据......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一)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结婚程序该如何办理,结婚有怎样的流程
      结婚,是男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我国,也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建议新的人身关系。那么您知道这个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1)独创性,即商标......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一、遗嘱人订立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除了要求书面形式外,自书遗嘱要想合法......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


·包工的小工程拿不到钱怎么办
      首先,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男方起诉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


·202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诚征或者农村的居民名下都会拥有部分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如果想要把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时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下面,本站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为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