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未婚未成年生子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应受到相同的对待。任何人都不能歧视或者伤害非婚父母,抚养非婚生子女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能够独立生活。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则属于违法行为。婚姻法同样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就是没有和孩子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作出了规定,同样需要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当然,有很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也同样是未成年人,对于这类人群则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来帮助抚养。从法律上来说,这不是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也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让他人收养,这种方式另当别论。未婚子女的父母在生下孩子后,如果同意结婚的话,是可以到民政局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如果孩子父母未成年,国家规定是不能结婚的,可以等到法定年龄再去进行婚姻登记。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1.如果孩子和母亲共同生活在一起,即母亲就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没有获得抚养权的父亲一方需要承担的一系列生活费用:日常开销的费用、受教育的费用和医疗费用等。如果父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2.当获得抚养权的母亲一方和他人结婚了,在继父愿承担孩子抚养费或孩子的亲生母亲同意的情况下,孩子的亲生父亲可以请求少拿抚养费,需经过双方的同意。但如果孩子的继父不愿承担,在法律上是不能强迫他负担的。3.有些未婚生子的父母都是未成年人,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抚养孩子,会选择把孩子送与他人抚养。在他人合法地取得了收养孩子的权利后,孩子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会随着收养的关系而解除,也就是说子女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也随之取消了。4.抚养权的归属主要还是看孩子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孩子。如果是年龄较小的孩子,他人认知能力和分辨能力都相对不成熟,那么其抚养权就要看法院或其父母的实际出发来考虑,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选择抚养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能够辨别是非和照顾自己的时候,他有权选择和哪一方一起生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要求更改抚养权。二、抚养费的标准在婚姻法中是没有明确孩子抚养权的金额具体是多少的,它依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收入的多少来承担相应的比例。孩子从出生到成年直到独立生活,是一个比较漫长的时间,对于这个期间内所发生的事情和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是无法估量的,所以对于这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来支付的抚养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按每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支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用的,可以适当地提高金额,但是不能超过抚养人每月收入的一半。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可以按年收入或对比同行业的收入来决定支付比例。有特殊情况的人,根据情况有提高或减少的幅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一、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打架一般是不能算工伤的。2、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款买房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多久报保险?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后多久报保险?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


·代通知金能约定么
      代通知金能约定么代通知金不能约定,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有哪些?
      原告向法院起诉控告被告人罪行,法院是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案的。原告提供的证据需能充分证明被告的罪行,而且这些证据是非法证据排除外的合法......


·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特征2023
      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特征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


·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一般会比较好认定。那么,要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此时该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民事诉讼管辖分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管辖分类有哪些民事诉讼管辖种类:一、法定管辖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在工作过程中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各种意外发生,影响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对职工生命造成伤害。但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需要鉴定,鉴定结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


·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
      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众所周知,在向法院起诉,也就是打官司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诉状,那么又有多少人知道打官司诉讼书怎样写呢?其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