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缓刑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缓刑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缓刑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解释: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 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寻衅滋事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良好治安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接受不同的惩罚。当事人可以选择专业的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并书写辩护词。双方需要默契的配合沟通交流,这样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辩护的成功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非法集资定性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
      非法集资一般是单位或是个人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而进行集资,一般这种行为存在于民众之间,并且经常以村单位非法集资被骗。非法集资通常披着合法经营的......


·打交通事故官司聘请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人们普遍法律意识的提交,生活中要是需要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就是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话,此时当事人其实都是愿意出钱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的。......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事故的处理中离不开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讲,其中有一些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


·只是订立口头遗嘱有没有效
      只是订立口头遗嘱有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一,8级伤残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8级伤残工伤鉴定赔付标准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西宁民事诉讼律师要多少钱?
      一、西宁民事诉讼律师要多少钱1、律师代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方面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


·一方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
      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哪些?故意伤害伤情标准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次要分子吗?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次要分子吗?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