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

在生活中,还有一部分人没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任职,他们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报酬,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活动,这也称之为劳务费。那么劳务费用包括哪些?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劳务费的相关内容。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一、劳务范围很广,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分为  1、生活服务。指直接为人们生活提供的服务。如:饮食、理发、浴池、旅店、影院、剧院等。这种劳务生产和消费同时发生。  2、生产服务。指为生产和再生产过程提供的服务,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的继续。如:运输、保管、包装、维修等。这种劳务也是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同时发生。  二、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务费用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和它同工资薪金的区别,劳务费和工资是两回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劳务费和工资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劳务费只有两种原因退还雇主方原因、劳工自身身体原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完善新刑诉法未成年审理条款的影响有哪些
      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如果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很容易就会走上歧路,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是居高不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有着特殊性,我国......


·银行中止中断诉讼时效方法是什么?
      银行中止中断诉讼时效方法是什么?我国在时效时间以及中断时效的事由上的规定又过于死板,欠缺灵活性,从而使诉讼时效间接成为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的一种......


·公务员五险一金指什么
      在生活中,很多员工对五险一金很重视,它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福利。有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毕业后可以进政府部门,这在中国是非常受欢迎的,有一......


·一、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监护?
      一、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监护?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


·虚假诉讼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吗
      不可以,虚假诉讼罪不能自诉,该罪行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的权益,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来审判,而虚假诉讼罪......


·员工没买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可以吗?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对土地没有使用权,土地被征收或者侵占时,得不到合法补偿,房屋在办......


·以考勤开除合法吗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公司破产是一个司法程序,走完司法程序后,还未还清的债务就不再偿还了。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


·辞职单位不批怎么办
      问清楚公司为什么不批准离职,如果是没有人交接,可以谈自己先请假,等找到交接人再回来办理交接手续,一般公司都会同意的,很多公司领导动作慢,所以......


·下班骑电动车被撞算不算工伤?
      下班骑电动车被撞算不算工伤?一、下班骑电动车被撞算不算工伤?算的,因为《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