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子女是什么意思?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随着离婚率的高居不下,二婚家庭也存在增长趋势,那么这些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是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呢?我们所谓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继子女是什么意思?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是指母之后夫或父之后妻。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他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结婚。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二、继子女的继承问题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由上可知,重组家庭中的,与前一段婚姻一起带过来的孩子,我们称之为继子女,在继承权上面,我们可以得知,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在形成了扶养关系后,是有权继承继父母的财产的,并且不妨碍其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咨询。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我国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一、我国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是多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刑法修正案九考试作弊怎么判?
      为了杜绝在大型考试中作弊的现象,更好的维护考试的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决定将考试作弊纳入定罪量刑的情形。那么,考试作弊怎么判呢?为了解决您的......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
      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一、员工透露商业秘密如何处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若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在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用于讨债的手段有很多种,而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类型,非诉讨债的方法与诉讼讨债方法。而诉......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有哪些?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辩护人的身份和地位,享有会见权......


·律师给寻衅滋事如何辩护?
      律师给寻衅滋事如何辩护?一、律师给寻衅滋事如何辩护?关于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重点有四个方面: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寻......


·委托贷款的性质
      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活动收取高额利息,未取得金融监管部分批准从事对外放贷业务,扰乱金融市场和金融秩序,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
      拆迁房屋赔偿标准很多时候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而要拆迁当地居民或村民的房屋,此时属于征地拆迁中的一种情形,需要对被拆迁人做出合理的赔偿。但是......


·网络借贷还不上怎么办?
      网络借贷还不上怎么办网络平台上借的钱一般都不会上央行征信系统,顶多与民间征信系统有合作,如果不想影响个人网络大数据,最好是借钱还上,涉嫌高利......


·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


·疫情期间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疫情期间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疫情期间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疫情期间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补偿标准是,只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