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但是人双方为了避免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后果,在言词辩论的当日当事人都会选择出席,为自己进行辩论。但是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有些当事人在言词辩论当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出席,所以不可比避免的会出现不能到庭的现象。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1、所谓的缺席判决就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在宣判是,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在现场而进行的判决,在民事诉讼案中,当事人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在言辞辩论当日出席为自己辩护。2、在我国因为民事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司法的性质,所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此案件中具有处分民事权利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在判决的时候是否到场。对于一方当事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法庭会依法进行宣判,但是因为当事人没有在场,所以当事人就没有辩护的权利。3、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如果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唤,原告不到场且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法院将依法按照原告撤销诉讼来处理,或者在开庭过程中,原告没有经过法院的许可而中途退庭,按原告撤销诉讼处理。4、但是如果在法院做出撤诉处理以后,被告要申请反诉的,法院会在原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判决。反过来如果被告人出现上述的情况,法院将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判决。虽然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可以实施缺席宣判,但是由于立法理念不明确的原因,我国的缺席宣判制度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缺陷,首先在缺席宣判过程中法官不能做到对原告和被告平等对待,所以在对当事人双方在权利的平等保护中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实际运行中,如果原告缺席一般而言法院只会作撤诉处理,后续的原告还可以在此起诉,但是如果被告缺席,法院则会继续宣判。由此就可以看出缺席诉讼制度明显是偏向于原告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前还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前还贷要注意银行的要求借款人想提前还贷,必须是在还款半年以上,甚至个别银行要......


·《劳动合同法》规定交五险一金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交五险一金的内容是什么?1.生育、医疗保险试点合并部分地区待遇或将提高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对于那些符合条件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经过向相关机关申请,其实也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而日后要是经过侦查确认有犯罪......


·暂时羁押人员能交社保吗?
      1、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下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1)被取保候......


·故意伤害致死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死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除赔偿抢救期间医疗费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吗
      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吗一、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吗?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限制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样的?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不断的建造新的建筑以满足需求,而这些建筑在建成之后是可能会成为商业用楼或者是......


·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


·房地产开发商五证是房地产公司对土地使用、开发及交易的凭证,谨
      房地产开发商五证是房地产公司对土地使用、开发及交易的凭证,谨慎的购房者在购房之前一般会要求查看房地产公司的“安全许可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


·票据融资是指什么?在线咨询 > 一、票据融资是什么?
      票据融资是指什么?一、票据融资是什么是指票据持有人在资金不足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