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时对有过错方的认定,必须由无过错方主动举证才可以认定,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对有过错方进行认定并处理的,如果无过错方不主动举证的话则是无法认定有过错方的。另外,涉及到有过错方的认定必须符合法律上规定的相关情节,出轨等行为是不构成有过错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政府补贴参与股东分红吗?
      政府补贴参与股东分红吗?不参与股东分红,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


·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
      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一、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网站发帖子被告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人民法院......


·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有时候,我们身边会发生这样一件事:夫妻双方有一人或不履行家庭责任,或两人在许多方面产生分歧,至此不得不申诉离婚。但有些人可以宣告婚姻无效,这......


·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进行判刑;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亲生子女有父母有抚养和被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实中有很多继子女,他们的抚养问题也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且,有很多人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贵州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贵州省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第一章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现在很多合同都有先后履行顺序之分,如果先履行合同的一......


·一、房子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子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一、表兄妹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表兄妹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工伤保险赔偿范围: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