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承担违约金?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合同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企业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动者
(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员工单方面解除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或者服务期,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赔偿。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合同约定的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商业秘密的三性是指什么
商业秘密的三性是指什么?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
·子女上大学还掏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于子女满18周岁。在现实生活中,子女虽然已满十八周岁,但是他们上大学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这事也会向父......
·只有发票能打官司吗
可以,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抢劫罪杀人罪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抢劫杀害被害人,那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抢劫罪杀人罪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我们网站对这个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在下文进行......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是怎样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是怎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
·故意伤害二级残处理方式是什么?
故意伤害二级残处理方式是什么?故意伤害至人轻伤,通过公安机关的伤势鉴定并且鉴定结论你家人的伤势构成“轻伤”,按照正规程序,公安机关应当对犯罪嫌......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一、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继承房子过户需要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具体的费用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组成:1、继承权公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院子为黑线存在的那些问题?现在新买的房子一般都是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像以前的老房子一般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不过很多老房子......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欠职工钱应怎么办?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
·强奸罪从重量刑的情节?
强奸罪从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一、强奸罪从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
·怎么确定抚养权变更的案件管辖法院
若离婚之后一段时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当事人之间可以先协商进行变更。但要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则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