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

一、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二、 存疑不起诉的司法解释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司法实践中,常有一些案件,由于关键证人短期内无法找到,共同犯罪案件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逃等原因,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的情况下,往往很难排除一些合理怀疑,而基于办案期限,为保障人权,只能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但这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客观上没有犯罪,一旦相关证人找到,或者共犯被抓获,案情就会显得清清楚楚,此时如能证实原先被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有罪而不将其交付审判,实有悖“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存疑不起诉原则,在诉讼案件中存在疑点或者犯罪事实不能明确认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起诉的。当事人在遇到相关事项时,如果对存疑不起诉存在异议,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存疑不起诉进行重新认定,还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最根本的问题:公租房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一种在住房上面的方案,用来对那些收入较低,......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我们现在使用的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我们对土地的存在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我们购买的房子也是有产权......


·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车祸误工费还赔偿哪些项目
      发生交通事故除了车祸误工费还赔偿哪些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司法鉴定申请书由谁出具?怎么写?
      司法鉴定申请书是被伤害人向法院提供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首要条件,也是司法鉴定的依据,只有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司法鉴定,......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发钱,征地补偿额有哪些组成?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发钱,征地补偿额有哪些组成?国家征地的目的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征地前需要向相关人士宣传国家的征地政策,其中主要宣传的是征地补......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
      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一、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吗?因怀孕监外执行流产后收监,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节,......


·标的金额5000万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金额5000万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金额5000万诉讼费是多少?291800元,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


·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前社会上因为一些规章制度的限制为了一些私人的利益,很多人会选择假离婚来帮助自己达成某一目的,但一些假离婚可能会遇到假戏真做的情况,这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