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处置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处置共同财产的原则是什么?夫妻处置共同财产的原则主要是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中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遗嘱或赠与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E、其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3、婚姻法17条规定的“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应理解为:A、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B、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道不同意为由抗辩善意第三方。4、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具体情况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男方或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之中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应依法予以保护。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具体处理时,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来源、数量等情况,可以适当有所差别。专属于一方的个人物品,应归个人所有。夫妻在正式拥有法律关系之后就在财产的处理上具备了同样的权利,只要是夫妻赚取而来的家庭财产就应该由双方平等的享有处置的权利,但是如果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私自处理且与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的,这样是侵害对方的一种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合同是每个上班族都熟悉的。那么有多少人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怎么办该怎么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我们就没有必要理会了,用人单......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江苏双重劳动关系怎样认定?
      您可能都听说过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您并不是很清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1、内部融资对创业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1、申请离婚双方......


·商业秘密的三性是指什么
      商业秘密的三性是指什么?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


·收据代替发票这算偷税漏税吗
      收据代替发票这算偷税漏税吗发票与收据两者有本质区别,不同经济内容的业务应收取或开具不同的发票或收据,收据不能代替发票,如果用收据代替发票,则......


·起诉离婚一般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是进行协议离婚,在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了离婚申请之后,最多半天就可以领取到结婚证。但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就不同了,毕竟这是在......


·立遗嘱公证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2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移送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


·公证处公证要哪些材料
      到公证处进行公正,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准备好所有的手续,但是真正了解公证处公证要哪些材料的人并不是很多。备齐所需材料是顺利办理公正的关键所在......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离婚后再婚,新配偶需要承担抚养费吗?新配偶支付不支付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抚养费跟新配偶没关系。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