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有关竞业禁止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关竟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公司法》、《合伙法》等法律文件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合伙法》第30条、第71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口合伙人违反本法第30条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52条规定: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保险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我国法律只规定在职时的竞业禁止,而对争议纠纷最多的离职后的竞业禁止,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为了解决日益增多的竞业禁止纠纷,我国一些地方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有些部门制定了行政规章。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7条对竞业禁止作出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都规定了竞业禁止,但都局限于技术秘密的保护。如《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企业可以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口2002年5月生效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竞业禁止的规定突破了技术秘密的局限,可以涉及到除技术秘密之外的商业秘密如经营信息。其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错误逮捕的认定
      国家赔偿法中所称错误逮捕,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的错误逮捕。因为逮捕是与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力手段,因此实施逮捕必须以犯罪事实存在为......


·元旦加班几倍工资?
      节假日加班有人欢喜有人愁,愁的是节假日又泡汤了,欢喜的是节假日加班可以拿成倍工资,这也是有人选择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的最大精神支柱了。每年的元旦......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
      买房子被骗了的话应该怎么办?1、以要求对方违约。2、房被骗可以要求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3、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将自己的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给演出商,或者是有需
      我国公民可以依法将自己的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给演出商,或者是有需要的群体,而且场地租赁的这种常见的租赁模式在生活当中也是非常普遍的,为了避免双方......


·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土地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1、《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当患者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就会与患者会达成协议,之后便会进行赔偿。但是如何确定是否是因为医疗过错而引起的医疗损......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
      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一、离婚后的经济帮助可以作为债权继承吗离婚后的经济帮助不可以作为债权继承。1、经济帮助的性质。经济帮助......


·警察传唤需要什么条件?
      警察传唤需要什么条件?需要配合调查就可以传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不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
      判决拘役是否有了犯罪记录?拘役作为一种刑罚,代表着人民法院认定其有罪,显然是有案底的,行为人是会留下犯罪记录的,并且案底会终身保存。并且我国实......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是什么一、价值评估带来的风险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过程中,对被投资项目进行的价值评估决定了投资方在被投资企业中最终的股权比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