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是可以的;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 不可抗力;
  
  
  第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前述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合同诉讼中的证据有多少种分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内容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2)物证,凡能够以自己的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3)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所记录的内容或者反映的图像以及电子计算器储存的数据和材料,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这是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诉讼中来的一种新证据。
  
  
  (4)证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一般应由证人到庭用口头陈述,但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也可提供书面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经过分析、鉴别后所作的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和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三、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的中止一般必须要和法律规定的条款相符合才能实施这种行为,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但如果在中止了之后那么就意味着再去诉讼的话那么法院就不会再进行支持自己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绑架罪索要150万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绑架罪索要150万的处罚是怎样的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


·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们国家,如果双方当事人结婚了,领取结婚证,那么一起生活的话,是属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称为同居关系,当然......


·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
      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一、对方住院讹诈我,怎么办故意讹人住院时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但是如果这个不能私了的话,而又让赔偿巨额的医疗费用的话,......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
      成立代位继承的要件都有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


·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判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要看是否发生事故。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


·一、工作满十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满十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中华......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伤例评定标准主要是:4.1 Ⅰ级伤残4.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a)植物状态;......


·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一)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4条和其他相关条......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醉驾的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依照《中华人民......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