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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应该承担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当然还有被通报批评,行政赔偿等责任,对于行政主体承担的责任还包括修正违法,重作行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一、行政不作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有11种:宣布无效、撤销违法、重作行为、修正违法、履行职责、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被通报批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第二项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二、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包括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等。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如马康容诉彭水县国土局不颁发建房许可证一案。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行政机关的职员,虽然其职权是比较大的,但是若是其并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个高权利的职位也会使得其不仅会被开除,并且其一定一会被要求陈述犯罪理由,对于故意犯罪的情形,也会被要求其支付罚金,通过被判处附加刑的处罚。综上所述,对于行政不作为还并没有明确处罚的法律规定,要求行政主体应该承担对应的错误的法律责任,更多的是被通报批评,然后进行行政赔偿等等,对于行政不作为,都很有可能侵犯行政相对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所以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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