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二、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只是我国民间结婚的一种传统,男女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这并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领取。而结婚彩礼的发生,可能是出现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也有可能是发生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对彩礼性质的认定,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如何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


·二次酒驾属什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捡到东西不归还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话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关于捡到东西不还......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
      交通信号灯的作用就是提示车辆该行走还是该停止前进,红灯停绿灯行,绿灯转为红灯之间会有黄色灯闪烁提示要减速停车了,但是有些司机看到信号灯是黄色......


·交通事故责任人怎么判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往往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而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


·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
      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一、犯罪嫌疑人抢劫四次如何入罪?抢劫四次也是按照抢劫罪入罪的,对于实施多次抢劫的情形,涉嫌抢劫刑事犯罪,一经定罪......


·触犯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
      触犯招摇撞骗罪有可能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


·一、父母出资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出资婚前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
      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一、意思表示真实是什么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因此认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