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若是在离婚之后,自己的生活状况发生了变化,已经没有能力支付足够多的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目前孩子的教育花销已经减少,此时可以与对方协商降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协商对方不同意的,此时也可以将降低的理由等书写进入民事诉状,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醉驾吊销驾照快速恢复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吊销驾照快速恢复的依据是什么?因醉酒驾车所以驾驶证被吊销的没有办法快速恢复,必须等到相应的时间以后才能够重新考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能判多少年?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
·拒执罪公安立案后还能改自诉吗?
虽然国家将拒执罪定位为公诉案件可以让国家机关作为被侵犯公民的保障,但是与此同时也有可能导致许多公民因为国家机关不作为行为而引发了另一方面的侵......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
还款时借条丢了收条管用吗?还款时借条丢了,写收条是可以的,在没有收回借条的情况下可以证明已经还款的作用。“收条”是收到别人钱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
·一、个人工资算不算夫妻财产?
一、个人工资算不算夫妻财产?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商誉权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商誉权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1、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
·分公司可以签署设计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署设计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标准理论上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