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禁止令的适用规定具体有哪些

刑事禁止令的适用规定具体有哪些(一)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适用条件,即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刑事禁止令、具体适用何种刑事禁止令、是适用一项还是多项禁止令等等。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可以同时作出刑事禁止令,而不是一律必须宣告刑事禁止令;(二)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具体内容和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期限,即明确了禁止的事项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等常见的具体情形的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另外还明确了刑事禁止令的禁止时长:判处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的期限少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的限制;(三)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裁量建议、裁判文书、执行监督、违反禁止令的法律后果等相关问题;(四)规定了刑事禁止令的执行机关及撤销刑事禁止令的情形,即刑事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有发生三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据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宣告刑事禁止令。刑事禁止令是自己需要注意的重点,只要自己处理不当就会导致权益遭受侵犯,但是会有不少的问题,自己需要咨询有关人员,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有关当事人只要积极的遵循就可以,有关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是怎样的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


·“双规”措施及适用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主要包括:1、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一步,就导致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这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那现实中......


·我国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客体
      我国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客体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如何办理?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如何办理?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


·2023专利权包括什么内容
      专利权包括什么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一、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
      孩子不是亲生的怎么办?在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子女,欺骗丈夫为婚生子女的,属于欺诈性抚养关系,可以请求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返还。但是很多时候都是在抚养......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


·受援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
      受援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一、受援人应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有哪些?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