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经济补偿金支付多少?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在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其实是不一样的。通常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符合规定的条件,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将劳动者开除或者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这样的情况下往往支付的就应该是赔偿金,一般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离婚后女方想拿回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想拿回抚养权怎么办?离婚后女方想拿回抚养权可以先和享有抚养权的对方进行私下的协商,对方同意的话就可以将孩子合法地接到身边抚养,对方......


·本来结婚
      本来结婚,然后生孩子,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好好地生活是一件让别人羡慕的事情,但是如果离了婚就不在幸福,并且非常痛苦,还要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情形?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从作出处罚决定到最后执行完毕的整个流程都是非常简单的,甚至有可能整个执行程序都不......


·抢劫罪转化犯的概念是什么
      抢劫是一种比较暴力的犯罪行为,一般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当中持凶器的较多一些,因为犯罪嫌疑人就是会觉得只有这样的话受害者才有可能不敢反抗......


·打架定案聚众斗殴人数要多少人才算?
      我们都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什么事情都可以用法律来解决,但是还是有些人喜欢用打架去解决任何事情,那么打架定案聚众斗殴人数要多少人才算?聚众斗殴......


·进口车关税怎么算
      税收是保障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前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关税是税收的一种。主要对进口商品征税。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的特点。在如今的时代,汽车......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
      过高的离婚率未必是现在人根本就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反而是高学历,对自己的生活质量追求越高的这部分人是不会容忍一段没有质量的婚姻生活的。但只要......


·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
      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羁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