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是怎样的?违约解除合同定金罚则的规定此时违约的一方需要限期支付违约金,合同既已解除,自然无法再援引已被解除合同中的定金条款,只能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就存在的损失请求赔偿。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并用的,合同当事人在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时,只能就违约金与定金其中一项进行选择,不能同时适用。而且选择权在守约方,作为违约方不具有选择权。二、违约金的比例一般是多少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二、解除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是在与对方签合同之后,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还存在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时无疑需要支付违约金,若还存在违法行为,此时还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罚金。一般情况下,违约解除合同时,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合同的定金的,否则不能获得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


·抵押权转让如何作为其他债权担保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以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投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抵押权失去了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抵押权具有附随性。......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


·郴州司法鉴定伤残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郴州司法鉴定伤残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


·一、?监护人可以冻结遗产吗?
      一、?监护人可以冻结遗产吗?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冻结被监护人的遗产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非常严格,因为国家土地的国有制和国家土地资源的紧缺,所以在拥有土地不动产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当......


·权益投资者都是进行哪类投资?
      在我国随着经济市场的繁荣,我国的社会投资的种类也在越来越多。除了您熟知的股票、国债、黄金等常见的金融产品。企业为了扩大规模,增加产能产值也会......


·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是什么一、什么是往来款项清查?往来款项清查是根据账簿记录,通过对公司的各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往来......


·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未成年监护人变更要什么程序
      未成年监护人变更要什么程序未成年监护人变更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申请人的监护人。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