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判罚?
16.nj64.com 叶飞律师
一、罪犯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判罚?要看是不是构成累犯,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构成累犯,就应当正常量刑。《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因再犯的新罪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而对减刑裁定效力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牙巳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用的情况下发生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故此时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依刑法71条的规定,实行并罚。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再犯之罪的刑罚与减刑之前的刑罚合并处罚,则不仅违背刑法关于减刑适用实质性条件的规定,也会因错误地确定并罚的数罪关系而导致违反数罪并罚的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减刑之前再犯新罪的,即在减刑之后发现减刑之前有漏判的新罪的,由于这种情况下犯罪是在减刑适用之前的刑罚执行期间发生的,完全可能使人对减刑适用的根本性条件或实质性条件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减刑裁定的法律效力,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学者认为此种情况下首先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减刑裁定,其次将再犯之罪与原判决减刑之前的刑罚(即原判之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依刑法第7l条的规定实行并罚。二、减刑之后发现漏罪怎么办减刑之后发现原判决宣告前罪犯还有其他罪未判决的情形,即减刑之后发现有漏判之罪的,对发现的漏罪与原判之罪依照刑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应当说是无疑问的,问题是对漏罪所判处的刑罚,是与减刑之前的原判刑罚合并处罚还是与原判刑罚经减刑之后所确定的刑罚(即有的称之为减刑之后的原判刑罚)合并处罚。将漏判之罪的刑罚与减刑之前的刑罚合并处罚,较之与减刑之后的刑罚合并处罚,所得的合并处罚结果可能会有的不同;甚至差距悬殊,这两种不同的合并处罚方式及其结果,实质上源于如何看待减刑裁定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理解和把握减刑的实质性或根本性适用条件,质言之,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适用减刑之后,发现其在原判决之前有漏判之罪的可否依一定程序撤销减刑裁定。如果认为减刑之后发现有漏判之罪时应撤销减刑裁定使减刑裁定在法律上归于无效的,便会选择前一种并罚方法,如果认为减刑之后虽发现有漏罪但不足以此而撤销减刑裁定的,便会选择后一种并罚方法。对此问题我国刑法学界探讨不多,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此种情形下,应该首先依法定程序将减刑裁定予以撤销,其次再适用刑法第70条的规定,将漏判之罪的刑罚与原判决减刑之前的刑罚依先加后减的规则进行并罚,决定应予执行的刑罚,其理由主要是:适用减刑的实质性或决定性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应是统一的,即立功表现应以悔改表现为必要前提,故在减刑之后发现减刑之前有漏判之罪,则足以表明被减刑的犯罪分子不符合适用减刑的实质性条件。对于不符合减刑实质性适用条件的减刑裁定应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使减刑的效力归于无效,因而,漏判之罪的刑罚只能与减刑之前的刑罚实行合并处罚,这样也可以避免轻纵罪犯的结果。需要明确的是,前面的犯罪事实获得减刑也后面的犯罪事实没有直接关系,但对于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如果存在构成累犯的条件的,则需要按照规定判罚,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适用标准来进行量刑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
More>>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风险吗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有风险吗一、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存在关联方融资现象部分有限合伙基金中,存在关联方融资,甚至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自融资”现象。......
·法律上偷税漏税200万罚款多少
一,法律上偷税漏税200万罚款多少《刑法》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合同诈骗罪肯定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实践中,该罪不仅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会给经济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作为财产类的犯罪,具体定......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阶段要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一般是在立案后的时间为一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一个半月......
·怎样写好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
怎样写好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一、医疗事故民事起诉书与普通民事起诉书的区别医疗事故民事诉讼书中总体上而言与普通民事起诉书区别不大,但是其在事实......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一、离婚后财产子女继承权会受到影响吗?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除非父母有遗嘱。《中华人民共和......
·对于犯罪对象,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
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取不到直接证据,但是有间接证据,并且有锁定的犯罪对象。那么对于犯罪对象,公安机关没有直接证据能逮捕么?在没有直接......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法律规定什么人能告重婚罪
一、什么人能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
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一、鉴定死人笔迹的流程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必须要存在的;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