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转租合同的期限是多久?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出租人的解除权规定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该种权利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异议。未能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而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将不能得到支持。因此,作为出租人,在遇到此种情形时,务必要把握六个月的异议期间,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如果违约,出租人有权收取违约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2、监督合理使用房屋。约定由出租人修缮房屋的,出租人要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按规定收回出租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4、不得向不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和未成年人出租房屋;5、不得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出租房屋,发现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综上所述,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的时候,就会约定房屋不得转租,根据法律规定,从房屋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租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并且有承租人履行违约责任。房屋转租侵害出租人的利益,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市场混乱,这种行为应该杜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火锅店入股合作协议
      火锅店入股合作协议国家支持和鼓励适龄劳动者创业。火锅店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所有人有权对其进行收入的支配。包括同意他人的入股。......


·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
      对比不仅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可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方式,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以通过此种......


·环境污染侵权可能会和我们中的许多人密切相关,法律中对于环境污
      环境污染侵权可能会和我们中的许多人密切相关,法律中对于环境污染的一些问题也有规定,比如在法律上有环境污染侵权免责事由的一些规定,那么这个环境......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法中对现实生活出现的多种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针对我国偏远地区的情况,出现无效婚姻的现象有很多,所以我们在婚姻状态中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


·个人股份转让给个人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股份转让给个人需要什么手续?一、个人股份转让给个人需要什么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21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


·签了合同没交钱算毁约吗?
      签了合同没交钱算毁约吗?一、签了合同没交钱算毁约吗?签了合同没交钱算毁约,毕竟一方付款一方交付它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合同的义务,没有......


·我国未成年工保护制度是什么?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也逐渐出现漏洞,很多未成年人辍学早早的就步入了社会,这个是当今社会噬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童工方面......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
      法律中属于特别法人的有哪些?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民法典》第九十七条......


·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坐火车?
      身份证丢了怎么取票坐火车?随着互联网购票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朋友都喜欢在网上进行购票,然后线下再通过验证身份证的方式取票。那么,当您的身份......


·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财产如何划分?
      新婚烟法的出现,给本缺乏安全感的夫妻们引发了一场争议,结婚后离婚房子归谁?房价的不断飙升,很多夫妻便把目光聚集到了房子上,对大部分的家庭而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