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合约要重签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合约要重签吗?不需要重新签订,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根据上述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受到约定限制和法定限制:①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买卖不破租赁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限制;②事先抵押权限制:受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③事前查封限制: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买卖不破租赁“受限制。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司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相关解释,承租人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合约的,因为原合约在法律上是继续生效的,且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产权发生变化,如果三方协商对合约进行重新签订,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也是可以认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司担保的对外效力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公司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文献,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在生活中的应用也越来越频繁,因为公司在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增加,那么关于公司担保......


·女方主动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
      女方主动离婚抚养权如何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物流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加强融资能力?
      我国有很多家物流企业,物流运输在交易市场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物流企业倒闭了,后果可想而知。为了让物流企业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物流企业......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相信不少人都在新闻中看到过房室强拆的纠纷。房室拆迁直接与社会稳定和民生相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谨慎,但是如果......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恐吓恶劣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多次出现的“情节恶劣”究竟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法院更好的量刑,出台相关......


·个人债务纠纷该怎么举证?
      生活中个人债务纠纷极其常见,想要获得胜诉,就得举证。举证说难不难,每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都会简单举证证明别人有过错;但举证也不容易,因为只......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


·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词是怎样的?
      目前,在我国,有着各种各样的诈骗罪。有一种非常容易让人上当的就是保险诈骗,利用人们为自己未来多考虑的思想,通过保险合同骗取钱财。当这类犯罪者......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留置权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需对合同中是拥有不同种权利,那下这些权益中又有那下需要注意?在复杂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清楚相应的法律......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


·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
      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一、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证人是不可以进行羁押的,目前强制措施只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能对证人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