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一、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低,无证房、违建房零补偿?  最高法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解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按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对已经转为国有土地的,一般会提供货币补偿或是产权调换两种方试。  1、选择货币补偿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曾不止一次的说过,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简单通俗点来讲就是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2、选择产权调换的  产权调换必须是拆一还一的原则,这也是最低的标准。但各地在实践过程中其补偿不尽相同,有的地方是按照1:1.2,有的则是按照1:1.5。但选择产权调换的,得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低于1:1的补偿标准,那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政府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拆迁奖励,但老百姓应当要注意,如果奖励设置过高,甚至是高于房屋价值的的奖励,就要保持清醒了,很有可能这些奖励本身就是合理补偿中的一部分。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对于拆迁高奖励的诞生,一定要拿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作一个衡量,看看是否能够满足原有生活水平不被降低。  “无证不等于违建: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二、以下几种情况,无证房也可以获得全额补偿  1、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在当时只需要相关的建房许可证就可建房,如果以现行法规定为依据将其归为违章建筑,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此类无证房屋应给予全额补偿。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因法制不够健全导致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此类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拆迁的时候依旧可以拿到全额补偿。  3、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任何地方的房屋在进行拆迁时都不得低于原本的生活保障,而且补偿是可以进行协商的,所以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方协商,不满意条款,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法律可以保障你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


·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哪些?
      青少年一般指童年到未成年之间的一段时期,由于未成年,所以青少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触犯法律是一般都会从轻处罚。那么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法律有......


·债务人失踪之后债权人怎么追债
      债务人失踪之后债权人怎么追债一、债务人失踪之后债权人怎么追债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参考以下方式去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


·湖北省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
      湖北省发生工程结算纠纷是哪个部门管?一、发生工程结算纠纷后找哪个部门《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0年7月30日修订)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管理......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双方当事人所尽有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具体的金额,当然任何的一种东西它都是可以成为合同当......


·丧偶儿媳、女婿在什么情况下拥有对公婆、岳父母的继承权,应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


·警察处理打架流程是怎样的?
      打架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但在发生矛盾无法及时消除的情况下,特别是脾气暴躁的人就容易出手殴打,以此解恨。对此,作为旁观者能制止......


·出租房屋到期房客不退房怎么办
      出租房屋到期房客不退房怎么办1、出租方拟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说好等租赁期满后就交房,在租赁期满后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房东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


·离婚的规则具体?
      离婚的规则具体有哪些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一、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构......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一、“空挂户”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吗?  如果只是将户口迁入到集体经济组织中,但并未在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