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麻醉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就如以非暴力相威胁,强行劫走被害人财产的行为不定抢劫罪而定敲诈勒索罪一样,以非暴力内容的胁迫宜以拐卖妇女、儿童定罪。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不管是暴力、胁迫还是麻醉方法,其本质特征均是违背被害人意志,致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无力或不知反抗而劫走被害人,故其暴力、胁迫、麻醉的程度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的程度。如行为人在拐骗过程中尽管有推、拽、实施轻微的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或有劝酒、使用药物等行为,但不足以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被害人随行为人出走主要出于轻信,受其利诱等,则不能定该罪。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二、绑架罪的作案手段有哪些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犯罪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因人、因地、因时、因事、因条件而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使用暴力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的身体直接实施暴力,违背被害人意志而劫持他人的行为;(2)使用胁迫手段绑架他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精神强制,使之不敢反抗,违背被害人意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使用麻醉手段绑架他人,指通过强制或欺骗注射、强制或欺骗服用麻醉药物的方法,使被害人不知反抗,非法劫持他人的行为;(4)欺骗方法,即以虚构事实,制造假象的方法将受害人骗至某一地点控制起来以要挟他人的行为;(5)偷盗婴幼儿,即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挟持到一定地点控制起来要挟他人的行为;(6)其他方法。对于婴幼儿来讲,若是行为人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进而偷盗他们的话,则此时是以绑架罪论处,之后也是按照《刑法》中对绑架罪的量刑规定作出处罚的。不过,我们也要将这种情况下的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进行区分,实际要看行为人究竟是以此勒索其家人的财物,还是想要把偷盗而来的婴幼儿出售给他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
      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一、死者的财产继承如何规定?死者财产的继承规定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


·欺诈婚姻登记如何撤销?
      欺诈婚姻登记如何撤销?《民法典》以受胁迫而结婚作为婚姻可撤销的唯一原因。因此,因受欺诈而结婚的,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只能通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条文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


·醉驾五年时间从什么时间算起?
      醉驾五年时间从什么时间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无证醉驾会坐牢吗,有什么规定?无证醉驾......


·夫妻双方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双方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一、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


·工程质保金验收比例调整到多少?
      质保金的用途在于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用来支付相关修理费用。同时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资金。质保金收取比例发生了调整,主要是为了规范收费标准,......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
      如何判定一房多卖的情况?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


·店面在合同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在合同期内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都有严格程序,一些企业拿到土地后,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擅自转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土局查办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