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转让房屋后起诉解除合同可以吗?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4、《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以上就是出租人在转让房屋后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则应当按照买成不破租赁的原则来进行适用,那么是不可以私自解除合同的,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明确说明了在产权发生改变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深圳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股权转让后的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


·违反未成年抚养义务有关法律责任会怎样?
      违反未成年抚养义务有关法律责任会怎样?在一些特殊家庭里,父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抚养自己的小孩。其实抚养小孩不仅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责......


·通常交通强制保险怎样赔付 一、通常交通强制保险怎样赔付?
      通常交通强制保险怎样赔付一、通常交通强制保险怎样赔付?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是:(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一、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工伤赔偿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工伤赔偿的计算公式主要是:(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工厂招童工是否违法?
      工厂招童工是否违法?违法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


·二月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


·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
      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发生高空坠物可以找管理员或才开发商投诉;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由该物的所有人、管理人......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
      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正定拘留所看人是什么时间拘留所看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一)拘留的概念刑事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