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二)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五)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二、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5、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6、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7、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8、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9、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刑法》中对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也要注意,一些情形虽然从表面上看,确实很像立功,但是却无法人都为立功。那么法院在审理的时候,就不能以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比如,嫌疑人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或者非法的途径获知的线索,进而提供给司法机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重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制猥亵、侮辱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一定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一定要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


·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向业主或者用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天经地义的。但是无论如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的事宜,物业公司应当符合......


·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因禁养区拆迁能拿到哪些补偿?
      一、没有环评的养殖场,因禁养区拆迁能拿到哪些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没有通过环境评估的养殖场如果是违反兴建的,因禁养......


·事业单位教师醉驾开除公职后是否也取消教师资格
      事业单位教师醉驾开除公职后是否也取消教师资格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是会有开除公职的处罚的,如果是拘役及以下处罚,开除公职就没有法律依据。《事......


·刑法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针对抢劫罪,虽然也是会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但在具体定罪的时候是不会考虑具体的犯罪数额的,不过日后量刑的话,则就要看是属于数额较大、巨大还是特......


·儿童盈利性演出是否雇佣童工行为,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为了未成年人能健康的成长,我国除了有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外,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雇佣童工。虽然国家严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16周岁以下的公民,但是有些......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吗?老人去世后房产女儿有继承权,房产应当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执行继承。老人未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