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前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恶意转移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就可以起诉,法院会判决转移财产无效。法院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这些规定及做法使那些不愿偿还债务的夫妻,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放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离婚后,债务人主张债务,要求他们偿还债务时,他们便相互推诿和推脱没有偿还能力。这些规避债务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在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夫妻为逃避债务的履行而采取“离婚”的措施 。这种真逃债,假离婚的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离婚后当事人多以无房屋住为由继续同居生活。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现象。二是多采取协议离婚形式,并且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明显不公平。欠债一方把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拱手相让给另一方,自己显出刁然一身,人财两空的狼狈相。三是当事人正在被起诉或被执行,而匆忙离婚,四是双方没有争执。一般离婚案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指责,冲突激烈。而假离婚案件夫妻早己暗中协商一致,陈述事实基本吻合,一般没有大的争执,而是很默契。当遇到上述特征的离婚时,可以合理怀疑有假离婚真逃债的情形。债权人若发现或怀疑债务人假离婚真逃债,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假离婚,并可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或者起诉到法院,将债务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前进行假离婚而且还转移财产的话,那么就是属于利用不合法的行为进行隐瞒财产,对于债务人也是会受到损失的,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债务人就一定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得到属于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没签劳务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签劳务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离婚,这其中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必要的一些材料,否则的话办理离婚手续就不会那么顺利。对于协议离婚来讲需要的......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
      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一、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扣分吗?机动车副驾驶坐小孩不会被扣分,小孩不能坐副驾驶并没有明文规定,也不会因此对此进行处罚......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
      婚姻法哪年开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


·老婆名下还有债务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老婆名下还有债务怎么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


·济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缴纳的比例的规定的,每个地区的每一年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济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是什么样的呢?济宁五......


·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时效《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加班费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与单位之间要是产生了加班费纠纷的话,此时如果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肯定是要了解清楚法律中对加班费的保护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要是超过了这......


·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
      支付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的支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呢?若单......


·公司加班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从《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可以知道,一般在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此时需要支付对应的加班工资才行,当然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