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形出现时会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哪些情形出现时会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哪些情形出现时会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而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5、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我们发现一般合同中都是有约定期限的,就算是租赁合同,虽然规定最长期限为20年,那也是在一定范围内。通常,当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或者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合同关系的客观就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就会归于消灭,到此合同权利义务也就会终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原告不出庭怎么办管辖权异议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一定的异议,要求法院进行重新审理。那么,管辖权异议成......


·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
      间接证据的补强证据规则众所周知,证据有直接与间接之分,每一个间接证据均能够从不同侧面间接证明部分案件事实,各个间接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并形成完整......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单方面立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以单方面立遗嘱的,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


·重庆车祸误工费赔偿多少?
      重庆车祸误工费赔偿多少?一、重庆车祸误工费赔偿多少?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决定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


·一、公务员渎职罪由哪个部门侦办?
      一、公务员渎职罪由哪个部门侦办?公务员渎职罪一般是由各地人民检察院来侦办的,也就是说渎职犯罪侦办单位应该是人民检察院。渎职罪包括哪几种......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


·借钱逾期不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一般地,双方因为借钱成为借款关系,并且,一旦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即属于违约,债权人可以请求违约金。不过,债权人是否可以请求违约金,并不一定,因为......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费是多少?
      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费是多少?一、商品房他项权登记费是多少?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 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
      个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范文个人合法所有的债权债务可以进行转让,但无论是进行债权转让还是债务转移,此时都是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否则转让行......


·租房纠纷法院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房纠纷法院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