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规定高空抛物怎么赔偿?
一、根据民法规定高空抛物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规定高空抛物的赔偿规定的话,是应当按照实际所造成的一个损害来进行一个赔偿,比如说高空坠物已经导致人员方面的受伤的话,那么相关住院期间的一些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都需要进行一个赔偿,仅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就看到财产的价格赔偿。
需要赔偿的人: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二、法律如何规定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居住的地点是比较高的楼层的话,那么千万要注意在阳台上不要放置一些危险的物品,防止它掉落下去砸伤他人,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话,那么我们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是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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