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民办理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具体情况如下: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3.工作证(退休证);
  
  4.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5.介绍信。
  
  二、办理签证的流程
  
  本人亲自持护照和有关申请签证的材料,到前往国驻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直接联系申办签证;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以上就是办理签订的相关材料和流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处理,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存在相关犯罪事实,或者正在取保期间,那么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是不会签发签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


·不指定辩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不指定辩护的情形是怎样的所谓“可以指定”,是指法院可以指定,也可以不指定,无论指定还是不指定,都是合法的。具体而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


·房屋被强拆,牢记两个时间点,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
      一、房屋被强拆,牢记两个时间点,可以拿到更多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
      出具借条时没离婚如何判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制中双方约定的各自所有的财产均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股东协议模板包括哪些条款?
      股东协议模板包括哪些条款?股东协议我们为成立公司,对出资额、入股方式、股东权利与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书面形式,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转,维护各方......


·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钱?
      一、分割财产诉讼费多少钱?分割财产诉讼费是要按照案件涉及财产的数额来确定的,具体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过错一方需要少分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过错一方需要少分吗?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一方不一定需要少分。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债权转让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使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为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最高人民......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限制吗?
      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限制吗?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如果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后期的赔偿没有时间限制。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集资诈骗与合同诈骗有什么区别
      一是犯罪客体不同;二是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是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群体,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