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房屋租赁合同(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三、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三)《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第七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因为现在对公积金的使用不仅仅限于购房,如果是提取出来缴纳房租的话,也是允许的。而要用到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就需要在租房之后将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当然,办理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还可以方便外来人员的子女在本地入学就读。虽然,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来讲,不需要租房登记备案。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
      《劳动合同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劳动者和社会关系起到了重大的保障作用。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较为特殊的群体,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


·一、聘任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一、聘任协议包括什么内容?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


·国家赔偿法律援助范围是什么
      如果经济条件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自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会有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诉讼等。国家赔偿一般情......


·清明节高速收费规定在我国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需要收取相关的费用的。但是有的时候,比如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节假日中,高速公路就是免费的了。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清......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不是法定的义务?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是不是法定的义务?对孙子是否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视情况而定。1、根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1、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


·律师委托司法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地发展中,在我国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论述。关于证据的证明中,什么样的证据......


·醉驾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可以吗?
      醉驾交通事故私了赔偿可以吗醉驾交通事故没有报警的,可以私了赔偿,但最好报警处理,醉驾已经涉嫌到危险驾驶罪。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


·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
      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谈到补偿方式,金钱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除了货币补偿,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还有产权交换式补偿,着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河北......


·专利权法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法的权利有哪些?专利版权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人群,而不是破坏。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
      死人的债务是否由其配偶承担死亡后如果直系亲属不对遗产进行继承,可以不承担债务,但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部分债务。根据《继承法》第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