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工资怎么结算?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时工资怎么结算?如果没有签的话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其次要有在用工单位工作的证据,包括了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工作照、工牌、签到卡、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最主要的要收集证据,最好能录个音,把在公司工作的事实通过公司同事或者负责人的口说出来,这样比较有利。没有纸质版的合同,就只能用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比如说你们上下班打卡、你办公时留下的任何与你有关的痕迹都可以用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务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没签合同辞职注意事项:1、用户在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辞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4、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5、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即可。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法律上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出了这个期限就构成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但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商铺转租可能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现实中,无论是进行住房的转租还是商铺的转租,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都是可能会产生一定风险的,而实践中要是无法准确应对这些风险的话,那么就会给自身......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房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房有土地使用证?一、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房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房有土地使用证,但需要自己提出申请,具体的方式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后薪资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只关注公司效绩,完全都不注重对于劳动关系管理的这种类型的公司,注定在市场当中是根本就不会长久的发展下去的。其实这些公司的投资者包括各位股东对......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流转土地的年限可与土地流转年限相一致。......


·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需要由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此时必须要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您知道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步骤是怎样的1、提前准备在劳动合同订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同文本,一边对合同文本内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别是对于双方协商......


·公司欠债还不起股东怎么承担
      公司欠债还不起股东怎么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


·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
      在发生交通时候之后,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若在保险范围内的话,那么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申请保险理赔也是有一定的......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
      一、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最高补偿多少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每一社保年度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应......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
      法定的房屋卖买协议怎么写?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甲方夫妻:(出售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购买方)姓名:身份证号:为了确保房屋......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工程的质量是一个建筑物的生命和灵魂,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方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