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民法规定学生名誉权指的什么?

根据民法规定学生名誉权指的什么?根据民法规定学生名誉权指的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二、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学生来说的话,他虽然年纪比较小,而且还在学校来进行一个读书学习过程当中,但是他依然享有对于社会的一个评价,所以是不能够随意的来进行违法行为,侵害他们的名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条件对合同中常用的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进行解释,赋......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是不一样的,他们本质区别在于: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


·合同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旅游消费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旅游消费中的陷阱防范与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一、旅游消费中的陷阱防范1、注意选择旅行社出游前要注意相关信息,做好功课,选择资质全、信誉好、投......


·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行政处罚是经常开具的一种处罚之一。行政处罚分为很多种,一般有公安局行政处罚、派出所行政处罚、还有商务局行政处罚。所以关于商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分关心房屋的质量的。如果商品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严重者会危及生......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条款的法律规定连带责任就相当于债务人的保证人,关于连带人的责任问题,国家法律中提到了债权人即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下......


·社保补缴含义
      社保补缴含义工资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


·单位犯罪该怎么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但其实有一小部分是属于单位犯罪。不管是对自然人犯罪,还是对单位犯罪,都是要先做出了认定之后,才能追......


·刑事应当回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刑事应当回避的情形具体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