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以捕代侦什么意思?

检察院以捕代侦什么意思?附条件逮捕目的是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因此只能适用于确有逮捕必要。对轻罪案件也适用附条件逮捕,存在“以捕代侦”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对现有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经基本构成犯罪,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收集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批准逮捕,经过跟踪审查和监督,认为证实犯罪欠缺的证据不能取到或取证条件已消失的,应当撤销逮捕决定。这项制度的实行,对于检察机关准确适用逮捕措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具有现实意义。将占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排除在适用附条件逮捕范围之外,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出现的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也适用附条件逮捕的问题。二、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情形有哪些?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综上所述,发生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批捕是最严厉的,现在一些地方存在以捕代侦的情况,就是不管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先提请逮捕,将嫌疑人关押,其实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嫌疑人权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予逮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寻衅滋事主犯的认定方式有哪些
      随着教育的普及,国民素质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运用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一部分人缺乏法律知识,性格冲动,总是用暴力激进的......


·人人都知道
      人人都知道,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喝一点点没有事儿,特别是一些度数低的酒,比如啤酒。那么开车喝多少啤酒算醉驾?一般人喝......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引起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


·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犯罪分子时常会出现在各大新闻报纸,犯罪现场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痕迹,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会提取现场留下的证据,取到这些犯罪现场物件就需要去鉴定。这......


·在超市摔倒谁负责?我国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在超市摔倒谁负责?我国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在超市摔倒谁负责?首先,看是什么原因摔伤的,如果是超市方问题,比如地滑,当超市或者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
      有些人觉得购买二手房的,就能知道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其实有些房屋质量问题,可能是在很久之后才会被发现的,那么此时二手房有质量问题的该怎么来......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
      一、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何?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来讲约定优......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
      中国是土地使用权永久的国家吗?土地是人的立身之本,因此,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由于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因此,我国以立法的形式......


·几个人口供能定寻衅滋事罪吗?
      几个人口供能定寻衅滋事罪吗?仅凭几个人的口供是无法定寻衅滋事罪的,司法机关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