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二、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规定一: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规定四: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公司要辞退员工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方面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避免因为辞退行为,导致自身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如上文中提到的在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就需要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但如果在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自己也是同意的,双方充分协商之后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辞退就不会涉及到赔偿金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一、承包地互换的效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


·孩子打伤人后怎么处理
      如果已经年满16周岁,由孩子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重伤,年满14周岁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由......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


·多次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
      一、多次盗窃是否属于盗窃罪多次盗窃是可以依照《刑法》中盗窃罪进行处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常常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做......


·他项权证能做给个人吗?
      买房时我们会发现有工程抵款的房子,性价比要比我们在售楼部买的房子要高。甚至有的可能是比较好的位置。这事因为存在一些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出现资金......


·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另一方能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义务。如果......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出版社和演员协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


·服务商标的使用范围?
      商标是对于产品的一个说明,我们通常看到商标就可以想象出来这个产品是什么样子的,不过通常来讲,商标是一个物,我们肉眼可以看得到的,手可以摸的着......


·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
      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一、工作过程中什么样的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1、可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