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内的股东按什么分红?

企业内的股东按什么分红?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 分配股息红利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4条和第35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股东。如果公司大股东不愿分红,利用表决权故意阻挠,导致股东会无法通过分红的决议,小股东还可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实施司法救济。根据《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条件主要为,公司在盈利后、分配利润之前还应当完成下列事项:1、缴纳税款;2、弥补亏损;3、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还应当按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分红是每个盈利企业都会有的相关现象。只要是改企业当年的收益盈利都会企业的股东进行具体资金。如果该企业没有盈利或者是亏损状态的话那么股东自然没有相关的分红。具体的分红金额由投资股东的份额来进行相关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


·抚养权和监护权关系及区别是什么
      抚养权和监护权关系及区别是什么1、实行人员不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变更?一、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


·2亿的营业额要交多少税
      根据不同的行业,其纳税标准不同。根据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


·可以口头约定借款合同吗
      可以口头约定借款合同吗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


·软件著作权登记到哪里进行登记?
      软件开发与公司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申请软件著作权并不是产生权利的必要条件,但是为了能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软件著作权便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
      沈阳还有土地使用证吗?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居民买卖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注意查看房子是否具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房子......


·离婚半年了还能争取小孩抚养权吗?
      当今社会,夫妻离婚案件可谓常见,没有孩子的夫妻还好,不用考虑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有孩子的夫妻还必须处理好抚养权的问题,这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发......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
      催款函退回能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
      环境污染是分等级的,也就是根据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分级的。法律一般对分级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等等,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