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东会权利与董事会权利谁的大?

股东会权利与董事会权利谁的大?股东大会权利大。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股东会、董事会都是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在内的多项目权利”。董事会中的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行使包括“执行股东会决议”在内的多项职权,其权利来自于股东会。在实践中,因董事会不能有效的履行职权,股东会有权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以促使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既定方向履行职权。从职权范围及选举、产生的办法来确定,股东会均在董事会之上,股东的身份只有在处分股权后才消灭,而董事身份是可以经股东会决议后被罢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也是必设的机构,一般解决的是公司重大的事项,在股东会中,股东的表决权由章程规定,章程没有规定的,按照出资比例来认定,但是董事会,董事的决定权是一人一票,章程无法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商铺非法集资与商铺众筹有什么区别?
      众筹是现在新兴的一种集资手段。在许多地方都能发挥他巨大的作用。但是如果运用不正确很容易导致变成非法集资活动,而产生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在做众筹......


·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一、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一般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一: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现在抚养小孩的成本越来越高,小孩的各项支......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
      强制戒毒允许监外执行吗强制隔离戒毒不存在监外执行。只有所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


·信用卡诈骗罪会连累配偶吗
      现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还不错,如今每个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办理信用卡,而且信用卡已经融入了我们的生活当中。但是现在用卡给您带来便利的同时,很有可......


·怎样申请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
      怎样申请解除合同?有哪些流程?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意外需要申请解除合同,但是合同的签订都是为了保障当事双方的利益这也意味着合同一经签订即代......


·故意伤害罪致死判刑好多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判刑好多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


·醉酒开车查到罚15分该怎么办
      现在人们经济收入好了,吃饭喝酒的次数也比较高。喝醉酒以后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还是选择开车回家,觉得自己依然清醒,不会被交警逮到。醉酒开车查......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


·打架尾骨骨折法院怎么判刑
      打架尾骨骨折法院怎么判刑情节不严重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中......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