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民办非企业清算财产分配归谁
一、注销民办非企业清算财产分配归谁
归投资人所有。
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有财产权和处置权。
剩余财产的处理,应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监督。
二、公司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上所述,民办非企业清算财产分配给投资的人员,而公司一般在注销之前是必须要先解决债务和员工工资问题的,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解决的一般都不会得到注销的批准,所以一般会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保姆因病身亡不属于工伤,保姆与雇主司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
·机动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购买机动车时,不仅要支付买车的费用,还需要缴纳不同金额的保险。这些保险可以根据购车人的自身的需要进行有选择性的购买,是自主自愿的,但是......
·抢劫能判缓刑吗,抢劫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抢劫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被规定为犯罪的,在我国也不例外,而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相对来说是比较重的。那此时,抢劫能判缓刑吗?针......
·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是什么意思
在企业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监督和制约。若是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职务侵占的,相关部门会进行参与调查。那么,职务侵占罪中......
·办理工伤认定一般多长时间下来结果
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时候,前期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就包括了解清楚具体申请认定的时间范围、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等等。而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自......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为了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农村土地......
·在当今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怎样的?
在当今武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当今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武汉这样发展的城市,各种公共设施像高压电线,修建铁路等有可能会占用农田,这直接......
·工伤事故一级至十级伤残补助价格是多少
工伤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
·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
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一、车祸全责人伤怎么赔偿?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
如何认定证人证言的效力?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