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二、哪些情况女方要返还彩礼?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比较笼统,现在法律进行了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1.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以上就是有关彩礼是否可以返还的具体规定,具体情况下对于彩礼的支付是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存在异议的,或者无法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贩毒微信转账记录能定罪吗
      贩毒微信转账记录能定罪吗贩毒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转账记录的话不能定罪,因为孤证不能定罪,但若有其他证据作支撑,微信转账记录就可以......


·关于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条件包括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


·重庆司法鉴定中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公民依法享有对相关民事刑事案件提出诉讼,并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有涉及到专业的技能,因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


·恶性肿瘤劳动能力鉴定要做什么检查
      根据肿瘤不同检查也不同,鉴定查体医学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体征检查,并提出诊断意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查体结果和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形成鉴......


·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
      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一、拘留审问期限最长可以是多久?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


·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哪些财产不能分割?1、夫妻结婚前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在婚前个人所取得的财产统称为婚前财产,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并且户主......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特别巨大吗?
      人们常常在电视网络新闻中看到一些被曝光的官员过着无比奢靡的生活的生活,然而他们的正常收入却根本不可能满足其奢靡的生活,而这就是所说的巨额财产......


·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的话,企业裁员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经济性......


·欠债不还起诉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欠债不还起诉应该提交哪些材料?一、债务纠纷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一、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息证据?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