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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

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不适用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5、存款本息的请求权具有无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随时请求金融机构兑付的特殊性,如果适用诉讼时效,会关系到民众的生存利益,对于民众的生存利益会带来深刻影响,也不符合这个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适用。
  
  6、认购人是基于对国家和对金融机构的信赖购买债权的,他的投资具有类似于储蓄的性质,所以由国债和金融债产生的支付体系请求权不应该适用诉讼时效。
  
  7、基于投资产生的缴付出资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充足的资本是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足额出资也是公司法定义务,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应该受到时效的限制,否则有违公司资本充足的原则。
  
  8、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那么,超过诉讼时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财产就会成为无主物。
  
  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根据侵权行为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由于是债权,所以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以上就是对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的具体的解释及说明。虽然民法贯穿于我们的生活中,但是有些情况还是不适应运用这部法律的。所以如果你对这个部分比较熟悉的话,那么与其他人对比的话你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希望上述文章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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