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土地使用证超期怎么办?

不管是住房、工业,还是营业类型的土地,都是有使用期限的规定的,企业类型的土地也不例外,此时,原土地的使用权人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否则该面积土地的使用权会被国家机关收回,具体来说,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土地使用证超期怎么办?
  一、土地证会过期吗
  《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要重新出让的,重新出让是需要按照市场价来的,当然这个是所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高标准高价。对于存量房是房龄比较老的房子来讲,土地使用年限确实是制约存量房的价格空间,如果按照土地评估价来续期,实际上就等同于重新再买房子,原来的房子相当于灭失了。所以如何续期关系到我们存量房的价值,也是关系到千千万万的老百姓的重要资产价值。我们现在存量房交易量不断增长,像温州存量房的交易量与新房的交易量几乎相同,所以存量房的土地续期问题现在已经出现,将来会成为一个大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带来社会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但是,在温州或其他城市都有出现住宅用地20年或40年的情况,这可能跟当时地方政府在实际操作中的政策有关。
  二、土地证过期该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续期请求,或者是任由其过期。根据规定,其续期请求在审核通过之后,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额。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非所有的请求都是会被审核通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作用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作用是什么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作用是什么1.保护转让方与受让方、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2.确保转让合同......


·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是怎么样的?
      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城市对于外地车辆的进出检查的很严格,一个是为了避免城市的交通出问题,二来就是为了城市的安全,......


·鉴定人出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鉴定人出庭前准备工作如下:(一)接到出庭通知后,立即将原鉴定档案材料调出,温习全部内容认真回忆原鉴定时的每一细节,翻阅有关记录,熟悉相关资料,......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
      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一、商标侵权要找谁协商解决?商标侵权要找侵权人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的话可以到商标局投诉,商标侵权投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范本包含哪些内容?
      在科技日益进步的现今社会,汽车早已经演变成为了您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出行工具之一,那么在享受这份便利的同时,您也需要了解发生交通事故的相关知......


·复制权职务作品归谁享有?
      复制权职务作品归谁享有?复制权是著作权的一种,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
      解除合同先通知再起诉是否合理?一、起诉是否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通知方式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未将解除意思通知对方,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分配使用?一、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1......


·店面商标侵权如何举报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