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哪些

对于合同的解除,那肯定是在合同成立生效之后进行的。当如果此时随意的对合同进行解除的话,则很有可能给他人造成一些损失,因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合同的解除也是作出了规定的,其中符合了法定的情形,自然可以解除合同。那究竟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几种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只要符合了规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当事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现实中,我们也要注意有些时候解除合同可能是因为一方有违约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违约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处于哺乳期离婚诉讼怎么写?
      处于哺乳期离婚诉讼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


·男女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登记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自然对于不同的离婚方式,此时要想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一、构成事实重婚罪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一、构成事实重婚罪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家庭制度,......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顺序: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应该怎么写?在生活工作中,当我们碰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委托律师来帮助我们,这......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
      行使离婚补偿请求条件是怎样的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一、民法典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


·刑事案底几年能撤销
      刑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给小三私生子的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非婚生子女,孩子的父亲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起诉到判决要多长时间?民事案件要在多长时间内结案一、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


·出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
      出租房遇到纠纷找哪个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