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的胎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16.nj64.com 叶飞律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中的胎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根据这条《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相关知识: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二、胎儿权利的范围新的《民法典》中仅明确规定了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但是,没有明确胎儿的生命健康权等其他权利,对于胎儿的权利范围,参与草案的专家们也各执一词。界定清楚胎儿民事权利的范围,将更好地保护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益。(一)生命权生命仅指出生后自然人的生命。胎儿虽然是生命形成的必经阶段,但未出生前他的生命和母亲是一体的,他所享有的利益也都是在出生后才能实现。法律应当保护胎儿所享有的以出生为条件的期待权,也就是否认胎儿具有生命权。[3]因为,如果承认胎儿的生命权,那么人工流产就构成故意杀人。这不符合法律所保护的法益,会造成社会生活混乱,不利于社会安定有序地发展。但是,倘若因为堕胎这个理由就单纯的否定胎儿的生命权,这也是不合理。对于堕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来规避这种法律风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胎儿的利益。(二)健康权通过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发现,我国没有规定胎儿拥有健康权。笔者认为,需要相关制度需要进行完善。健康权是指自然人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 来充分发挥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作为主要内容的人格权。 健康权的客体仅包括生理机能,并不包含心理机能,心理机能属于精神范畴,是人类大脑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胎儿的精神范畴是很难界定的。因此,胎儿的健康权指的是其在孕育期间所享有的生理机能正常发育的权利。法律未规定胎儿的健康权意味着胎儿在孕育期间受到的诸如环境、药品、医生失职造成的疾病、畸形等其他危害得不到相应的补偿。这是对胎儿权益的严重损害。例如一个发生在2008年的案例,驾驶出租车的胡某在没有交警的路口闯红灯行驶,由于刹车不及,在经过某菜市场时撞到了已有五个月身孕的王某。经认定胡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后王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分娩后发现孩子残疾,起因在于王某未治疗伤病所服用的药物所致。在这个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没有相应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胎儿不能与自然人一样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其遭受的侵害是否能够得到救济产生很大争议。首先告诉您的是胎儿他的法律概念指的是什么。其次就是胎儿在相关的权益方面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比如说在继承遗产方面。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争议问题,比如说胎儿是否享有健康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
More>>
·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
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一、医疗纠纷诉讼书范文医疗纠纷诉讼书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
·个人多少达到非法集资标准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拆迁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上市公司是规模较大且股份上市的公司,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经济受到各种各样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经济也在影响着一......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参照最高院的相关司法意见,依法酌情判决。【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了有什么义务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
·和报考驾照没有关系
和报考驾照没有关系,随时可以报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劳务派遣员工如何赔偿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生事物也逐渐增多,劳务派遣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劳务派遣的员工来说,签订劳务合同单位,和实......
·取保候审金退还后能撤案吗
取保候审金退还只能说明没有违反刑诉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并不能说明就是无罪等,因此是否撤案是需要看实际的案情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案房子子怎么判?(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