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二手房登记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1、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在内,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时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证明文件。2、调查房屋管理登记机关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会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位址、四至、面积等相关事项进行具体核实、调查。3、审核与公告房产管理登记机关依据房屋权属调查的结果,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将审核的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的所有者、各项权利拥有者的姓名、地址,准予登记的房屋的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以及其他相关的事项。4、注册登记与发证公告期满,如果不存在对房产申请登记提出异议的情况,房管机关就会进行注册登记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共有房屋,会发给执证人一份房屋所有权证,另外对其他共有人会同时颁发房产共有权保持证。
  二、二手房登记如何办理
  想要在法律上真正的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就必须要完成过户,而在过户中要注意以下事项:1、应注意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2、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3、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实践中,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的产权问题,产权必须明确,以免受骗、引发纠纷、造成损失等。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查明房屋产权,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网上能查到吗?
      很多时候,劳动者需要合同的证明来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但是有时候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时候就涉及到查询的问题了,那么......


·在我们了解过国家对于误工费的相关赔偿标准之后
      在我们了解过国家对于误工费的相关赔偿标准之后,如果是当事人因为受伤而导致需要赔偿误工费的,那么具体的所有程序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通......


·案件审理中管辖权异议费用到哪交
      缴纳到办理的人民法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管辖权异议裁决不服,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的,不需要交纳管理费,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


·交通事故挥鞭伤为几级伤残交通事故挥鞭颈椎损伤定残为五到六级
      交通事故挥鞭伤为几级伤残交通事故挥鞭颈椎损伤定残为五到六级。在交通事故评残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关系吗
      需要看案情,劳动者可结合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情况,在前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能提供,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反......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则有了强有力的相关要求,也使建设工程......


·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
      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一、民事诉讼如何向证人发问在民事证据调查程序中,对证人证言的调查有两种最为基本的方式,一种是交叉询问,即由双方当事人对......


·怎样证明未侵犯商标权?
      怎样证明未侵犯商标权?一、怎样证明未侵犯商标权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没有做出商标权规定的,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当事人就可以证明自......


·一、交通事故如果有两个伤残级别肇事者会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如果有两个伤残级别肇事者会判刑吗?交通事故有两个伤残级别肇事者也不一定会被判刑,符合以下情形的肇事者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死亡1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