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滥伐林木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 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 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滥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等。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清楚滥伐林木罪法条内容是怎样的吧,其中主要对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在滥伐林木数量巨大的情况下,最高也只能对罪犯判处7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是在一般情节下,则此时如果同时满足缓刑条件的话,其实获得缓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助争取一下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补充侦查主要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
·在马路上
在马路上,无论是形式的机动车又或者是来来往往行进的人们都需要遵守交通规则。虽然您每个人都明白这些道理,但是交通事故还是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可......
·可以进行补办。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
可以进行补办。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房屋所有人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
·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
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一、受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被除名?1、受让股权的股东也有可能被除名,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能否可以开除股东没有作出明确......
·父母离婚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父母离婚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
·要约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要约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要约和承诺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经过两个程序,交易合同的一方表示人先发起要约,合同另一方就要约内容进行商议、谈判后,同......
·在注册商标上企业如何防止侵权发生
企业能够立足于社会当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内部的相关知识产权,类似于商标权,如果企业的这些专属权利,能够随意的被我国公民或者是其他同一行业的竞......
·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什么?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定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有什么?
现如今,国家为了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公司成立,国家的进出口业务也越来越多,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可能会因为交易双方的不信任,为了保证交易能够......
·离婚投资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投资财产分割吗?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