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一、哪些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夫妻债务既包括生活性债务,又包括经营性债务。(一)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二)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应根据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待: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哪些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希望能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一项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该债务就要由该夫妻二人偿还,即便是该夫妻离婚也不能改变。此外,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有些债务即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它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如果您分不清楚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交哪些税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交哪些税?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
·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等级制度是什么?现阶段我国有很多民事纠纷,这些小的纠纷不至于上升到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这时候就需要相关的民事案件来处理,但是......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624元......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
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有哪些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
·严重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免于处罚吗
一、严重肇事逃逸后自首可以免于处罚吗?1、严重肇事逃逸后自首是不能免于处罚的,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两次传票人不到可以自动离婚吗?
两次传票人不到可以自动离婚吗?不可以自动离婚,不过起诉三次三次均不到场就可以判决离婚了。离婚需要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者双方参加庭......
·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
一、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没有批捕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不管是出让还是转让土地使用证的行为,都必须是民事主体自愿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