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飞律师
叶飞律师法律网
16.nj64.com
南京叶飞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当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合约。那么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这个问题下面本站的我们就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可以赔钱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可以了解到当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进行续签时,用人单位不必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应该提前至少30天告知该员工,并且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员工依然在公司工作,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叶飞律师简介:专业律师...More>>

·湖北省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挪用资金,我们相信生活中您在影视剧中肯定都有见到过。对于单位和公司来说,如果有人私自挪用公款的话,是不利于公司的管理的。所以,我国针对挪......


·企业破产的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


·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注册申请要提前多久?
      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注册申请要提前多久?一、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注册申请要提前多久?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


·股东是否可以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有效
      我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股东可提起确认公司决议有效之诉。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公司决议按照法律规定或......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在如今经济大好之景下,土地很多人都会认为是最好的物品,土地的升值代表着金钱的多少,而对于土地转让,国家也因此出......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司法实践中易地能起诉离婚吗?
      人们在提起诉讼时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受诉法院的选择问题,此即法院的管辖。在离婚诉讼中,法院管辖的规定比较复杂,有的时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解读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为了充分监管有关用人单位的制度的合法性,广东省发不了劳动监察管理条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有关企业的相关行为,维护职工权益。那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提出管辖权异议只属于一审的,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是强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这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对于房屋租赁合......


·不服司法鉴定二审能否申请?
      司法鉴定就是在诉讼活动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的鉴定,一般司法鉴定的结果就是为案件审理增加可靠的证据,案件一审以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还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叶飞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叶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