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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

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
  
  现在不少地区出台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土地周转效率。所以每个地区工业用地租赁年限的长短是不一样的,都是根据各地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
  
  一、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第四条
  
  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已成为国内不少地区积极推行的新政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前海、珠海、上海、广州佛山、山东临沂等都有此类政策出台,打破以往工业用地出让单一的50年制,将新年限划定为20年,或10-50年不等。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1、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供应制度,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出让期限按照20年确定,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出让期限可以按照30年确定。
  
  2、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超过20年。租赁转出让的,出让年期与已租赁年期之和不超过出让最高期限。
  
  3、《规定》明确,以出让方式供应的一般产业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或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而以出让方式供应的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原则上不得转让,如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的,应当在遴选方案中明确。
  
  深圳工业用地出让期限最高30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由上述可以知道:深圳工业用地租赁年限是不得超过20年的。现在不少地区都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各地的工业用地租赁年限也是各有差异的,当事人可以网上查询或者关注政府公布的相关文件资料。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叶飞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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